编者按:
2021年9月25日,中国人民大学隆重举行中国人民大学共同富裕研究院成立仪式暨“共同富裕论坛”。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、中国人民大学共同富裕研究院将陆续推出文章,回顾论坛嘉宾的精彩观点。
曾湘泉 中国人民大学大华讲席教授、中国就业研究所所长、教授
很高兴参加今天下午这个论坛,也祝贺共同富裕研究院的成立。共同富裕现在是一个热门话题,但人们更多地讨论“共同富裕不是什么”,而不是“共同富裕是什么”。改革开放以来,中国的发展成就巨大,但收入和财产差距还很严重。所以,共同富裕话题是问题导向的,不是先有愿景才有问题。我今天要讲的是初次分配问题。奥肯的著作《平等与效率》认为,一个社会要用最小的效率损失获得最大的公平,或者用最小的不公平获得最大的效率。现在有一个误区认为初次分配讲效率,再分配和三次分配讲公平。但初次分配的公平问题也要提上议程。党的十八大报告讲到,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,再分配要更加注重公平。
一、公平的三层含义
公平包含三层含义——结果公平、机会公平和过程公平。第一是结果公平。我在中国人民大学学报的文章《价值理念、收入分配差距与社会保障制度构建》就指出要更多地关注结果公平和构建社保体系。奥肯说过,不能让市场裁决人的生存与死亡。社会保障制度实际上就体现了这样的价值理念。
第二是机会公平。最有名的理论是瑞典学者米尔达尔的因果循环累积原理——穷就是穷的原因,富就是富的原因。贫富的代际传递在经济学界有大量研究,是个复杂且棘手的问题。社会科学界有四个重要概念,其中就两个涉及机会公平和结果公平。一个是平等(equality),强调机会(opportunity)。另一个是公平(equity),强调需要(need需要)。
第三是过程公平。相较于结果公平和机会公平,过程公平在中国眼下更容易解决。过程公平就是收入分配的决定机制,比如薪酬决定机制。
二、过程公平中的问题
要实现过程公平不是一句空话和概念,而是要有一套逻辑和技术。
第一,薪酬决定机制通常包含职责、能力、绩效和市场四个象限,当前一些完全依据绩效确定工资的制度是不合理的。以职位为基础的薪酬制度设计强调两方面的公平:一是基于职位评价的内部公平,二是基于市场调查的外部公平。
第二,我国的劳动分配率较低。在传统制造业中,劳动者工作时间长、小时工资率低。在互联网行业中,网约车平台公司与劳动者分成的比例缺乏依据,平台抽成太高。
第三,在事业单位存在大量的编外人员,与编内人员的收入差距大。同一个单位不同部门的工资也严重依赖部门创收能力,公务员的薪酬则更多地与当地政府财政状况挂钩。
第四,农民工社保转移障碍造成了严重的不公平。我国沿海地区的社保大量结余,退休金非常高。但农民工在沿海工作时缴纳的社保费不能完全转移,导致农民回到家乡后的养老金非常低。
三、实现过程公平的建议
从资本和劳动的分配关系、组织内部的分配关系两个方面出发如何促进共同富裕,我有以下五点建议。
第一,响应共同富裕口号踊跃捐献的企业,首先要积极完善与企业自身相关的劳动权益保护,履行企业社会责任,提出资本与劳动公平分配的有效方案。
第二,改革法人治理结构,由国资委统一管理独立董事。某些垄断国企的高级管理人员,存在薪酬畸高的问题,缺乏薪酬委员会的约束。独立董事的统一管理有利于建立有依据的企业薪酬分配制度。
第三,推行收入分配公平度的审计制度,全面梳理和评价初次分配领域存在的不公平问题。
第四,推行科学的薪酬设计,包括职位分析、职位评价、薪酬调查和绩效管理等。
第五,针对历史上农民工群体社保不能携带转移的遗留问题,建议制定返还办法,让农民工所缴纳的社保经过实名认证后返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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