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们目前最应该重视的是,如何从新的差别化的机会创业角度来发展。”曾湘泉向《中国新闻周刊》强调,并非所有的创业对就业来说都是正效应。他所在的研究团队曾做过一个研究,结果显示,企业创立的短期、中期和长期 3 个不同阶段, 新建企业对区域劳动力市场中的就业产生的影响方向不同。短期(0-2年内)新建企业对就业的岗位创造效应为正;中期(2-10年内),新建企业对就业产生挤出效应;但到企业建立10年左右,对就业的正向供给方效应就体现出来。挤出效应的原因在于新进入市场的企业创新能力有限,以及对知识产权缺乏保护,往往创新不足、同质性高,可能与现存企业存在业务领域的广泛重叠。
他认为,市场新进入者的失败及其退出市场应该被理解为市场选择的结果,政府不应过度保护被市场机制淘汰的企业,政策可以支持和鼓励新创企业的产生,但不能损害市场竞争的公平性。如果出现新建企业仅因享受政策支持将现存企业挤出市场,将会损害供给方效应的发挥。在制定促进创业的政策措施时,应该避免类似的扭曲效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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