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29日,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就业研究所所长、劳动人事学院教授曾湘泉应邀参加并主持《江苏省就业促进条例(草案)》和《江苏省”十四五”高质量就业促进规划(草案)》专家论证会,并就相关问题发表意见和建议。
2007年8月,我国就业领域第一部基本法律《就业促进法》颁布实施。2008年12月,江苏省政府颁布实施《江苏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>办法》。《办法》实施以来,为稳定和扩大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,但也存在立法层次较低,刚性不够、部分条款滞后不适应新形势等问题。2018年,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将《江苏省就业促进条例》立法列入立法规划,2020年纳入调研项目,2021年又将此纳入当年立法正式项目。本次提交专家座谈会讨论的《江苏省就业促进条例(草案)》紧扣高质量就业,坚持国家政策导向,体现江苏特色,以及前瞻性、稳定性,将现行行之有效的就业促进政策纳入条例,为国家未来可能出台的政策留有接口,从10个方面列出了65项条款。
《江苏省”十四五”高质量就业促进规划(草案)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,聚焦“高质量就业“,明确发展思路、主要目标、重点任务和政策取向,通过打造更高质量就业先行区,推动共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,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。该规划是指导”十四五“时期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的工作指引,也是江苏全省各地区编制相关规划、制定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。
与会领导和专家对该《江苏省就业促进条例(草案)》《江苏省“十四五“高质量就业促进规划(草案)》给予了充分肯定和积极评价,并就相关问题进行深入讨论,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和建议。
江苏省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刘建、江苏省人民政府研究室副主任沈和、江苏省发改委副主任李荣锦、江苏省就业促进会会长吴克立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张宏伟、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刘克希、南京大学社会学院教授方长春,江苏省省司法厅、省人社厅以及苏州、徐州等地领导和专家出席论证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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